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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试行)》

更新时间:2020-05-22    点击次数:533

市老年体工委办公室:

《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试行)》已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15日

 

 

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重大事项

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试行)

 

******章    

******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安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称市老年体工委)常务主席、驻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需由主席办公会议集体议定的事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记录在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之于众。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主席办公会研究的重大事项: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的有关决议、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和主要措施;

(三)市老年体育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中带有方向性的重大决策,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措施;

(五)重大活动安排,组织建设,场地建设;

(六)研究决定工作中的一些重大事项、各种规定、制度、文件;

(七)研究审定向上级机关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对下级单位的重要请示、报告的答复;

(八)讨论决定10000元以上经费支出;

(九)其它需要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五条  主任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一)根据“三重一大”要求,酝酿并制定需要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

(二)讨论研究主席办公会议重大事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各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报工作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完善办公室的措施规定,讨论决定3000元至10000元以下经费支出,3000元以下经费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讨论研究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方面的相关事宜;

(五)讨论研究需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  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主席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或根据需要由常务主席决定随时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由常务主席主持或由常务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可根据会议内容决定其他会议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可在会上表达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主任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可根据会议议程决定其他会议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可在会上表达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集体成员到会。讨论组织问题、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集体成员到会。

    主席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集体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集体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议题具体落实上会材料。材料必须规范化,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事项可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三)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人事问题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另文送达)。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四)充分讨论。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人员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采取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人事等个别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表决,无记名表决时未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领导集体成员不参加表决。

(六)做出决策。主席办公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集体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七)会议记录。会议必须有专人记录,会议需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的由常务主席审定。

    第十条  督办落实。办公室对主席办公会议所作的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市老年体工委领导集体成员反馈有关情况。

 

第四章  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则的执行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如发生违反《安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及本规则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领导集体成员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维护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威信,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领导集体成员和列席人员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五章    

    第十三条  如遇临时的紧急重大问题需立即做出决定的,领导集体主要负责人可召集领导集体成员开会,但会前应说明临时开会的原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且又无法向领导集体主要负责人请示汇报的,领导集体的其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或集体报告。

第十四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市老年体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 2019年5月15日起实行。

 

 

 

安阳市老年体工委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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