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管理
制度管理
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5-22    点击次数:519

市老年体工委办公室:

《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已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30日

 

 

 

 

 

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财务管理制度

 

******章    

 

******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财务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老年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依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增收节支的方针;正确处理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经费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证单位资金正常运转;定期编报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单位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全市老年人体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而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五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

第六条 严格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尤其是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三公经费要严格在预算范围内支出。     

 

第三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条 收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规定,市老年体工委的各项收入直接转市老年体工委办公室指定的账户,由办公室财务统一管理,其他任何收入不按规定转入办公室指定账户的,按违反财务制度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凡接受外单位或社会上捐赠(实物、赞助)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一经查实,除没收实物外,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的收入由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于需收费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收缴,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四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八条 财务支出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归口审核,事前预算,备案审批”的原则。办公室经费支出须提供经费预算,经相应权限审批(依据《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方可支出结报。其它比赛、培训、会议等专项支出须提供相关文件及经费预算,经分管主席审批后方可支出,结报时需提供领导(分管主席、办公室主任)审批的经费预算手续。

各项支出要严格按年度预算执行,支出要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超预算支出。专项业务活动经费要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报销,超出范围的一律不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根据金额上主席办公会或主任办公会议作出说明,研究通过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  报销凭证审核。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报销的原始票据。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付款单位名称、日期、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对于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相符,加盖有开票单位印章的票据才予以报账;对原始票据不真实、不合法和书写不正确、内容不完整的财务人员拒绝报账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原始票据时,要认真甄别发票真伪。主要是通过税务发票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确定发票真实后才能进行报账

    第十条 报销凭证审批。各项支出都要严格按照批程序进行批,所有报销票据必须按照报销单据注明的人员进行批。报账审批程序: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分管主席审批、主管财务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严格落实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安老体2019〕15号)中大额资金使用有关规定:10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报销票据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报领导签批。

第十二条 每项支出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对发放给个人的各种补贴性支出,严格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执行标准。

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置,应根据需要统一由办公室制定购置计划,报领导批准后,按计划采购。凡计划外采购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章 公务卡的管理

 

第十三条 对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联合下发纳入公务卡强制目录规定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等16项公务支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人员在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时,必须取得发票、消费清单、银联刷卡小票等。

第十五条 单位公务卡持卡人要建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在公务卡消费业务一个月内要到办公室财务申请报销审批还款手续。对于公务卡因个人公务消费后未按时申请报销还款而产生的罚息,由本人承担。

第十六条  公务消费应优先选择在有刷卡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对确因商家无POS机消费终端等原因而无法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公务消费,经办人报销时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三公”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

第十八条 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出国(境)费用报销必须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正式发票及费用清单,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加强对办公室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安阳市市直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车改组字〔2016〕2号)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条 严格落实安阳市接待办公室安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的通知》(安接文〔2018〕18号),执行好公务接待费用审批手续;严把接待标准。公务接待必须有接待函才能进行接待,在报销接待开支时必须提供接待活动事项、用餐地点、接待及陪同人员名单、费用金额、菜单等详细内容。

 

第七章 差旅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落实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行〔2018〕30号),超标准部分一律由个人承担,对于没有使用本单位公务车辆出差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及燃油费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 单位人员在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经过领导审批后才能出差。没有出差审批单,财务部门不受理差旅费报销事宜。

第二十三条 单位人员在出差返回后一个月内进行差旅费报销(对于公差地点与原批准出差地点不符的,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时原则上必须有通知或函,如果没有通知或函,必须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要由所去的单位盖章确认。

第二十四条 差旅费报销除火车票、汽车票、过路费以外,其他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规定以公务卡结算。火车票、汽车票、路费、公杂费、伙食补助均转入报账人员的个人借记卡或单位工资代发户。

第二十五条  出差需要乘座飞机的,必须到规定的天地一家网站或财政局指定的购票点购买机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八章  会议费及培训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加强对会议费的开支管理,严格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6〕137号)。会议费的支出要有领导批示及预算,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借会议之机乱发现金及实物。加强对培训费的管理,严格落实《安阳市财政局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行〔2017〕14号)要求,先向上级部门报批,审批后才可进行组织培训,报销培训费时要提供组织培训报备的相关手续。

 

第九章  政府采购

 

第二十七条 严格落实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阳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安财购〔2018〕1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严把采购质量关口,加强政府采购执行力度。

第二十八条 对于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由领导进行审批,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第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办公室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设备的采购要纳入年度预算并制定明细采购计划。经领导审批,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统一购买。设备到货后须经相关部门办理验收手续,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三十一条 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各类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进行统一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应当明确责任,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每年12月份办公室要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发现问题及时调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一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地方财政和上级补助的专项补助资金,必须按规定进行专款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十三条 财务收支实行独立核算,帐户仅限于本单位的财务业务往来,不能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能利用本单位的帐户套取现金,确保帐户资金使用安全。

第三十四条 各项收入应统一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全款入账,不准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全额收缴,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单位财务人员要每月与银行进行资金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财务专用章及财务负责人专用章实行专人管理。经办人和复核人的印章自行保管。财务印鉴应妥善保管,盖章时原则上不得离开办公室。

第三十七条 主管财务工作领导要定期听取办公室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支出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八条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由办公室财务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形成书面审计报告,提供整改意见书,通过整改提高经费管理整体水平。

 

第十三章  责任区分

 

第三十九条 有关发票应按规定甄别,票据要素要齐备,经办人员对报销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负直接责任;财务人员对票据的归口科目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负审核责任;领导对财务的支出负领导责任。

 

第十四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指定在专门地点进行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第四十一条 办公室财务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章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2020年4月30日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安阳市老年人体育工作委员    免责声明